日前,西安市工商局出台印发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曲江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促进曲江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入区文化企业和拟入区文化企业中形成强烈反响,被誉为支持曲江文化产业“十六条”。
工商曲江新区分局局长张成平说,《意见》的出台,是工商部门结合曲江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的升华。“十六条”支持举措,涉及到企业名称核定、降低登记门槛、放宽出资方式、支持上市融资、简化年检手续、实施品牌战略等方面,将全力支持曲江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企业名称核定获重大突破——在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尊重民风民俗的前提下,允许企业使用我省历代王国国号、王朝朝号、官员称号、历史古迹名称等作为名称字号登记注册。
放宽入区文化企业出资方式——支持入区企业以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支持文化企业以股权方式出资,鼓励入区企业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股权,激活股权权能;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设立文化类合伙企业。
缓解企业资金难题——入区文化企业认缴的非货币出资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章程的约定按期到位的,在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其到位期限延长1年。
旅游、演艺、会展等企业允许“零首付”——对从事文化演出、旅游、会展业且申请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入区企业,允许公司登记时实行“零首付”注册,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
鼓励上市融资——企业因上市需要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净资产评估值高于审计账面值的,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净资产评估值或审计账面值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培育骨干型、龙头型企业——对入区企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具有二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达2000万元以上,就可以成立企业集团;允许管委会下属的产业公司在集团尚未成立前,先行在名称中冠用“集团”字样。
“这些政策的出台,既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也为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了动力。”曲江入区文化企业纷纷表示。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书民说,市工商局为一个区域的产业发展专门制定支持政策,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示范性,也为曲江创建国际一流文化产业园区注入了勃勃生机。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首席文化执行官、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赵文涛说,一系列服务举措、文化产业扶持体系、新近出台的《意见》,使曲江具备了国内一流的创业平台、政府服务平台和文化企业规模化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成为全国文化发展的重要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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